2020年1月15日,中美两国正式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,标志着两国经贸关系在经历了一段紧张时期后,迈入了新的阶段。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,便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转让规则的深度重塑,这不仅关乎两国企业的切身利益,也对全球经贸治理体系的未来走向产生深远影响。
一、 协议签署的背景与意义
中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,其经贸关系错综复杂,相互依存度高。在贸易不平衡、市场准入、产业政策等问题上的分歧,特别是美方对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方面的长期关切,导致贸易摩擦升级。此次协议的签署,是双方通过艰苦谈判取得的阶段性成果,旨在为紧张局势“降温”,建立更具建设性的双边经贸关系框架。其意义在于,它为未来解决更复杂、更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提供了对话基础与规则参照。
二、 协议中关于“知识产权”的核心条款
知识产权保护是本次协议的重中之重,占据了显著篇幅。其主要内容包括:
- 商业秘密保护:协议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界定,特别是对电子入侵、违反保密义务等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民事和刑事处罚标准。这回应了美方对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可能被非法获取的担忧。
- 药品相关知识产权:协议规定考虑补充数据以满足专利有效性要求,并致力于为制药企业提供有效的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。这旨在平衡药品可及性与创新激励。
- 电子商务平台侵权:要求建立有效的通知-下架制度,打击在线平台的假冒和盗版行为,加大了平台方的责任。
- 地理标志:确保在商标保护体系下,对相关方的地理标志提供公平待遇。
- 打击恶意商标注册:加强对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打击,保护合法商标持有人的权益。
这些条款体现了中国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、加大执法力度方面的承诺,旨在营造更加公平、可预期的创新与营商环境。
三、 协议中关于“技术转让”的规则澄清
技术转让问题是此前摩擦的焦点之一。协议并未禁止正常、自愿的、基于市场的技术合作,而是重点对“非市场”行为进行了规范:
- 自愿与市场原则:双方确认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应基于市场原则和自愿基础。这澄清了技术合作应遵循的商业伦理和国际惯例。
- 禁止强制技术转让:协议明确规定,不得通过行政许可、审批程序或其他要求,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转让技术。这是对过去外界某些指责的直接回应和制度性约束。
- 透明与公平行政:在涉及技术转让的管理、审查或执法过程中,要求程序透明、公平,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。
这些规定旨在消除外界对中国利用市场准入“强制”获取技术的疑虑,为企业在华开展技术合作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预期。
四、 实施、影响与展望
协议的签署只是第一步,关键在于后续的实施与落实。中国已相应修订了《外商投资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将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等原则以国内法形式确立,并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力度。
从影响来看:
- 对企业而言:为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,特别是高科技企业,提供了更强的产权保护和更确定的技术合作规则;也推动中国企业进一步依靠创新驱动发展,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。
- 对双边关系而言:为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创造了更稳定的框架,减少了因规则不明带来的不确定性。
- 对全球体系而言:为处理跨国技术合作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全球性议题,提供了大国间协商解决分歧的一个范例。
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则完善是一个长期、动态的过程。中美第一阶段协议为此设立了一个“路标”,但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格局仍在快速演变。后续,双方能否在已有基础上,就产业补贴、数字经济、国有企业等更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继续展开务实对话,将决定这一经贸关系新篇章能否持续书写下去。归根结底,一个基于规则、平等互利、尊重创新的国际经贸环境,符合中美双方乃至全球经济的根本利益。